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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专业+技术专业

提速增效减少诉累

今天我们来说说法律专业和技术专业

联手解决矛盾纠纷的故事

先来看看这起案件

年3月的一天,何某驾驶货车与驾驶摩托车的薛某、刘某(二人系夫妻)相撞,造成了刘某七级伤残,薛某重伤卧床接受治疗的损害结果。交警认定何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事故发生后,何某及其就职公司联系保险公司与刘某协商赔偿事宜,但经反复协商,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而薛某还在治疗中,各项损失费用无法确定,也无法进行伤残鉴定。因此,刘某就自己的赔偿部分起诉至青川法院竹园法庭。

举证期间,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对刘某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。

承办法官深知,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已经严重伤害了一家人的健康,薛某起诉赔偿只是时间问题,眼前如果再次启动对刘某的司法鉴定很可能会激化矛盾。医院看望躺在病床上瘦骨嶙峋的薛某时,法官的心被深深触动了。

设身处地,方知其苦。

那么,如何避免多次鉴定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?能否将薛某的赔偿也一次性解决?如何在高效公正解决矛盾的同时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、帮助这个家庭尽快走出车祸的阴影?

承办法官与司法技术人员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——以“无鉴”解急愁!

在“无鉴”思路下,“法律+技术”这组“CP”果然没有让人失望。在法官的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和司法技术人员的专业解释下,被告方保险公司放弃了申请重新鉴定,薛某也不需要在后续再次起诉与启动鉴定程序。最终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。

目前,刘某和薛某已经拿到足额的赔偿金。

无独有偶,竹园法庭的法官还通过“法律+技术”这组“CP”妥善化解了一起医患纠纷。

王某不慎摔倒致左上肘受伤,经A医院治疗后仍然感到患处疼痛。此后,王某到B医院检查发现,之前手术失败导致自己肘关节脱位变形。经鉴定王某为伤残十级。

王某与A医院在医调委组织下多次协商,但双方对医疗过错程度和损害赔偿金额分歧很大。王某遂将A医院告上法庭。

要想明确界定医疗过错程度,就必须进行司法鉴定。而该项鉴定需专业水平较强的机构才能完成,这就需要双方赶赴成都配合鉴定。耗时长、费用高,与案件标的额一比较,实在不划算。

于是,承办法官与司法技术人员以“无鉴”思路开展调解,通过法律专业+技术专业的“双管齐下”,为当事人算了一笔清楚账。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,A医院在一周内赔偿王某某医疗过错损害6.5万元。

在司法实践中,需要借助司法鉴定确定责任与损失的案件不在少数。但鉴定耗时长、成本高,有的案件当事人等不起,有的则没有必要等。对此,广元法院树牢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振奋“凡我在处、便是法院”的精神状态,做深做实能动司法,通过“下沉式”+“前置式”+“调解式”让鉴定人员动起来、让鉴定服务快起来、让无鉴结果优起来,助力案件提速增效,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。

如今,“无鉴”之花已经开在群众身边、开进群众心里、开遍了广元大地。

原标题:《法律+技术调解超给力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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